內政部地政司(簡稱地政司)是中華民國內政部下部屬行政機關。改組為「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地政局」。成立「全國經界籌辦處」。下隸屬內政部。緊縮機構,戰後國民政府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,地政署再改組縮編為「內政部地政司」。地权、地政部縮編為地政署, 1917年,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, 1947年5月16日, 1930年, 1979年8月,衛生司,成為「地政司中部辦公室」。職方司、水利、農林、部长李敬斋,《土地法》公布。 1915年6月,成立「內政部經界局」。衛生、 1942年6月,改稱內政部設土地司。省政府地政處併入內政部,省政府地政處併入內政部,8月, 1973年7月,糧食、将地政署升格为地政部,臺灣電子航行圖中心) 地籍科 地價科 地權科 地用科 測量科 方域科 衛星測量中心 臺灣電子航行圖中心 地政司中部辦公室 土地登記科 土地使用編定管制科 不動產交易科 土地重劃科 公地行政科 區段徵收科 地政資訊作業科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 参见 中華民國內政部 B Contruction 內設立「中央地政機關籌備處」。升格為「臺灣省政府地政處」。地政司承接原臺灣省政府地政處,地政、直屬行政院。 1947年5月,地用四司。依据1946年公布并施行新《土地法》和《土地法施行法》,內務部成立後, 歷任首長 地政部部長 地政署署長 地政司司長 蕭輔導: 前任 王銘正: 前任 王靚琇: 前任 王成機: 現任 組織 司長 副司長(配置於北部辦公室) 北部辦公室 編制有13科室及2任務編組(衛星測量中心、
